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在人才培养实践中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评选管理办法》(安工大〔2024〕36号)规定,经校领导同意,现开展2026年度本科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和奖励等级
1.奖励范围。校级教学成果奖应为《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评选管理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
2.奖励等级。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级。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凡我校在职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和集体均可申报。其中,成果第一完成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成果申报人、参与人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二)成果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申报限额
(一)校级教学成果拟评审25-30项,视具体情况确定各奖励等级数量。
(二)各院(部)可推荐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基数见附件1。
(三)各院(部)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推荐指标不超过50%,鼓励一线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四)已获2025年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或集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各院(部)推荐
1.各院(部)教授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的成果进行审核、初评,按申报指标限额向学校择优排序推荐。学校按程序组织评审。
2.机关等其他部门申报的成果由所在部门直接报高教研究所,参加统一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院(部)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教学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择优遴选。
(二)确保质量。各申报个人或集体应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总结,加强改革成果的梳理、整合、提炼,选好主题,凝练特色,突出创新,注重实效,凸显示范,提升申报水平。
(三)规范材料。每项成果申报人或集体按要求认真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活页》。申报人须仔细核对有关信息,保证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反映成果水平的总结或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主要内容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所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或措施、成果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成果特色和创新点等。
3.支撑成果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成果实体(包括培养方案、课件、制度文件、案例、论文等)、成果应用效果证明、获奖证书、成果推广等。(编制材料目录)
(四)按时集中报送
1.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提交word电子版,以院(部)或相关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
2.各单位认真填写《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并提交其电子版(excel)和电子盖章扫描件。
3.各类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hcgjs@ahut.edu.cn。
4.申报截止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在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5:30前完成材料报送。
联系人:朱玲、罗雅娟,办公电话:0555-2311815
附件1:各院(部)校级教学成果奖指标基数
附件2: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3: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活页
高教研究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