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各项目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49号)精神,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安工大〔2024〕3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校两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在研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和进展情况检查的项目
(一)结项验收项目
2022年立项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省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高等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等)。
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部分往年办理延期结项的省校两级项目。
(二)进展情况中期检查项目
2023年立项的省级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省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改革委托项目)。
2023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其他有关项目
通过各专业委员会、学会申报立项的项目,以其通知为准,并将结项验收及进展检查材料报高教研究所备案。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和进展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中期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五)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结项验收、进展情况检查形式
(一)结项验收形式。经个人申请,按项目级别分校院两级进行结项验收。
1.学校验收省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院(部)初审。各院(部)组织教授委员会或专家组对本单位省级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2)学校验收。学校组织专家组采取匿名函评方式进行验收,省级项目最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2.院(部)验收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院(部)组织教授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进行整体性审核。
3.验收结论等级。验收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或建议整改)4个等级。省、校两级项目“优秀”等级比例分别不超过验收项目总数的20%、“良好”不超过50%。验收结论为“优秀”的省级项目,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院(部)必须严格控制各等级的项目数。
(二)进展情况检查形式。以各院(部)组织自查为主,学校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抽查。
1.学院(部)组织自查。各院(部)对本单位项目阶段研究情况组织检查,对照各项目申报书确立的阶段任务、预期成果和效果等检查项目阶段研究实施情况,并给出检查结论。
2.学校组织抽查。在各学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高教研究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抽查。
3.阶段检查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各等级比例参照“结项验收结果等级比例”。
四、提交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结项验收提交材料
1.结项报告书和“结项书活页”。省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其中,省级项目及机关部门校级项目还需按照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结项书活页》。
2.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培养方案、成果应用情况证明、发表的论文等)。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获批省级立项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带有项目编号的相关教研论文,其中重大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3篇三类,重点项目至少1篇二类或2篇三类,一般项目至少1篇三类。”
3.结项验收汇总表。各单位分别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院(部)初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安徽工业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其扫描件。
各类项目必须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到期项目必须结项。确实因故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延期一次。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延期结项报告,报高教研究所审批。
(二)进展情况检查提交材料
1.各类项目阶段研究进展报告。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填写《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表》。
2.进展情况汇总表。各院(部)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填写本单位省校两级《安徽工业大学省校两级教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其扫描件。
(三)成果宣传材料
各院(部)可根据项目成果实际,遴选推荐1个先进典型材料(见附件5),于2025年5月30日(周五)前单独报送,经学校择优推荐到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上述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以院(部)为单位于2025年6月5日(周四)前分类打包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邮箱:ghcgjs@ah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结项验收、过程检查是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形成改革研究成果的关键环节,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围绕项目研究目标,结合人才培养实际认真总结改革成效、不断积淀人才培养经验、精心凝练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成果示范作用,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实践。为加大成功宣传推广力度,学校将精选优秀案例,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各项目组务必做好项目结项总结,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改革措施要凸显特色和创新。
2.本次检查验收上报情况,作为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王青山; 联系电话:2311815,13605552268
安徽工业大学高教研究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