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2024年教学单位事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安工大党〔2024〕74号)的要求,现就2024年度教学单位事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程序
1.部门评分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意识,减轻基层教学单位负担,由归口部门根据管理职责掌握的情况,按照考评办法,逐项评定基础性指标、竞争性指标和突出贡献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填入《2024年教学单位事业发展目标考评表》(以下简称《考评表》)的“考核评分”栏。
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校核归口部门的评分情况,同时将各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至《考评表》的“考核评分”栏。(基础性指标、竞争性指标的“考评得分”, 已设置为自动汇总,表格内容请勿随意改动。)
2.教学单位核对
目标办将部门评分的《考评表》发给各教学单位进行核对,同时将教学单位反馈的情况交由相关评分部门核实认定。
3.学校研究确定
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目标考评情况进行审议并提出考评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考核结果提交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二、有关要求
归口部门于2025年1月6日(周一)前将电子版《考评表》发至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于1月8日(周三)前将电子版《考评表》发至目标办。
联 系 人:刘存山,2312087;王付宇,2312232
电子邮箱:ghcgjs@ahut.edu.cn
附件:1.2024年教学单位事业发展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2.2024年教学单位事业发展目标考评表
(以上附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各相关职能部门。)
校教学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