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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021-03-16 08:12  

各有关院(部)、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7号)文件要求,经校领导同意,现就我校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研究周期

  1.项目内容。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教育部编制的《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附件1)要求,在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领域、22个方向进行选题,并根据实际确定研究项目名称。

2.研究周期。国家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申报项数。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每个学院申报2项;体育部、创新教育学院各申报1项;机关有关部门申报2项。

三、推荐程序。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指标为4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匿名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申报组织。新文科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举措,各院(部)、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优势、人才培养实际,工作基础等,对照相关选题的立项要点、预期成果要求,确定项目选题,设计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目标、内容、思路和举措。

  2.鼓励联合申报。加强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协同,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校学院联合申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    

   3.高质量提交申报材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是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必须按照要求高质量撰写,做到“拟解决的问题”精准,且具有价值;“研究目标”明确,且能考量;思路清晰,举措得力,突出创新;预期成果形态具体、可考核、可推广。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电子版请务必于3月31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发送至:ghcgjs@ahut.edu.cn

 联系人:雷金火、褚蔚然。联系电话:2311815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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