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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校两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9-10-28 15:22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安工大〔2017〕134号)要求,经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19年省校两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引领,以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聚焦推进“三全育人”、一流本科教育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重点开展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评价重整、创新创业教育升级、实践教学内涵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创新等方面研究。坚持教研结合,找准真问题,追求真效果,以高质量的研究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质量的教学成果,致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项目类型

(一)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其中包括省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省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省级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项目。

(三)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包括校级重大委托项目、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其中,校级重大委托研究项目针对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经校领导同意,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

三、立项内容要求

(一)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加强对高等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优先资助思政课教学重难点问题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课程评估、专业评估(认证)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此类项目既要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又要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做到岗责相符,一线教师要聚焦研究微观内容,重点研究方向在课堂教学等方面。没有行政职务的一线教师只能开展教学技能、教学方法、教学课程改革和技能改革等提升课堂教学能力方面的研究,题目设计要和本人的岗位相符。

(二)省级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见《立项指南》)

(三)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项目。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申报。

(四)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足学校人才培养实际,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经济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针对教学工作实际真问题,坚持立德树人、坚守人才培养规律,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才培养新路径。结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和专业认证,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重构培养计划、提升课程水平、重组课堂教学、深化实践教学内涵、升级创新创业教育、重整教学评价、重改教学激励制度等内涵发展方面开展探索。

四、申报条件

(一)凡我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在职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不包括独立学院)。

(二)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一是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二是应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有相应的保证,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三是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必须已按规定程序结题,且完成情况较好;三是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省级重点项目须由学校委托校级层面确需开展的校本研究。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四)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应为从事过高校继续教育专业管理、课程教学工作2年以上或是高校继续教育管理人员。

(五)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省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六)申报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承担的校级项目须已结题,且完成情况良好;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七)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校级重点以上研究项目,参与全校统一竞争。项目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应综合考虑申报项目的选题价值、论证质量和主持人的研究能力,自行决定申报和推荐的项目级别。

五、申报、评审推荐或审核立项

(一)省级重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围绕学校重大改革问题提出选题。根据申报情况,由学校教学委员会研究确定项目负责人,报校领导审核。

(二)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按照“学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

1.学校评审推荐。各院(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省级项目进行初评,按申报限额,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2.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整体性、合格性审核。经省级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立项。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申报,最后报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统一评选,按限额推荐。

(四)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项目由创新教育学院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最后报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汇总上报。

(五)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按照“学院(部)评审推荐、学校评定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

1.学院(部)评审推荐。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教学改革需要,严格按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和学院(部)公示的程序,按申报限额,择优排序推荐。

2.学校评定审核。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院(部)推荐的校级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各学院(部)推荐的校级一般项目进行整体性审核。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未获准立项的,不再列为校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

机关部门等其他单位,如有有价值的选题也可申报省校两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

六、申报限额

(一)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我校今年推荐的指标限额为17项,其中省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4项、省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13项。

(二)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单设推荐名额,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根据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决定淘汰率和立项等级。

(三)省级继续教育研究项目不超过3项(其中重点项目1-2项)(指标单列)。

(四)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2019年拟立项重点项目10-15项,一般项目35项左右。

各院(部)可推荐的省校两级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限额指标,见附件2。

(五)积极支持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评审推荐向博点建设院(部)倾斜。

七、经费资助及研究周期

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资助,研究周期均为2年,从批准立项时算起。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院(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一流本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加强对本单位申报工作的领导、统筹和指导。组织教师、管理人员等按要求自由申报并严格按程序择优推荐,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充分论证。项目申请人必须按申报要求,科学选题,充分论证,突出选题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创新性,做到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方案科学、预期成效明显。

(三)明确成果。进行项目研究方案设计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预期成果、改革效果必须具体化,可考核、可评价。

(四)规范材料。申报人按申报项目的类型和相应要求认真填写《安徽省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重点和一般)》(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项目同填此表)、《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和《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省级项目(包括重点和一般)和校级重点项目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省校两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

(五)按时集中报送。

1.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以院(部)或相关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备案。

2.各单位认真填写《省(校)两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并提交其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3.各类表格均从发展规划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hcgjs@ahut.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所(佳山校区主楼310房间)。

3.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周一),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报送。

联系人:雷金火、褚蔚然;联系电话:  2311815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2019年省校两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院(部)申报限额

                            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

                                  2019年10月26日

附件【2019年教研项目申报相关表格.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各院(部)省校两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指标限额.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2019年省校两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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