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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校两极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1-28 11:55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安工大〔2017134号)要求,经校领导同意,现就开展2018年省校两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省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省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

(二)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包括校级重大委托项目、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其中,校级重大委托研究项目针对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经校领导同意,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

二、项目申报的内容要求

2018年省校两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紧密联系学校夺取新时代高水平大学建设新胜利的发展要求,围绕“‘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

(一)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此类项目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针对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不够巩固,四个投入(学校领导精力、教师精力、学生精力、资源)不到位,教育理念相对滞后,评价标准不科学不健全,政策机制导向不明确等问题,在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整顿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大学质量文化建设、构建振兴本科教育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新工科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研究。

(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此类项目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加强对高等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优先资助人才培养能力、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课程评估、专业评估(认证)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做到岗责相符,一线教师要聚焦研究微观内容,重点研究方向在课堂教学等方面。没有行政职务的一线教师只能开展教学技能、教学方法、教学课程改革和技能改革等提升课堂教学能力方面的研究,题目设计要和本人的岗位相符。

(三)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要立足实际,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经济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坚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才培养新路径,结合新工科建设和专业认证,针对本科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综合改革研究;致力改革创新,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推进专业再造、培养计划重构、课程建设、课堂教学重组、实践教学环节重置、教学评价重整、教学激励制度重改等方面开展探索;树立大的协同观,聚焦问题,整合资源,重构校企合作育人体制机制,探索校内外协同育人新模式。

三、申报条件

(一)凡我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在职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不包括独立学院)。

(二)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再重复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列入校级立项的项目中推荐。

(四)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必须已按规定程序结题,且完成情况良好;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承担的校级项目已结题;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个人最多主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1项,参加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当年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六)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申报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牵头人应该具备正高级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

(七)省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八)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不可重复申报。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参与全校统一竞争。项目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应综合考虑申报项目的选题价值、论证质量和主持人的研究能力,自行决定申报和推荐的项目级别。

(九)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四、申报、遴选推荐或审核立项

(一)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含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按照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8135号文件有关要求,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选题和推荐申报。学校围绕提升教学质量和重大改革问题提出选题,由学校教学委员会研究确定项目负责人,且经学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方可申报(具体选题和项目负责人另行通知)。申报项目须提供学校教学委员会、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8135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学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

1.学校评审推荐。各院(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省级项目进行初评,按申报限额,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2.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整体性、合格性审核。经省级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立项。

(三)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按照“学院(部)评审推荐、学校评定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

1.学院(部)评审推荐。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教学改革需要,严格按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和学院(部)公示的程序,按申报限额,择优排序推荐。

2.学校评定审核。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院(部)推荐的校级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各学院(部)推荐的校级一般项目进行整体性审核。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未获准立项的,不再列为校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

机关部门等其他单位,如有有价值的选题也可申报省校两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

五、申报限额

(一)按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813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校可推荐申报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项,另外,列入省级“双一流”建设高校可申请增加12项;纳入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省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4项、省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11项。

(二)各院(部)可推荐的省校两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指标,见附件2。 其中,学校2018年拟立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10-15项。

六、研究周期

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从批准立项时算起。

七、经费资助

获准立项的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资助。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院(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单位申报工作的领导、统筹和指导。组织教师、管理人员等按要求自由申报并严格按程序择优推荐,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充分论证。申请立项的主持人必须组织项目组按申报要求,科学选题,充分论证,突出选题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创新性,做到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方案科学、预期成效明显,研究成果有特色。

(三)规范材料。按申报项目的类型和相应要求认真填写相应的申请书或推荐表:《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安徽省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重点和一般)》和《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列入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填写《省级新工科项目推荐表》。

(四)按时集中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27日。所有申报材料需以院(部)和处级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并填写本单位《省(校)两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各类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各类表格参见附件或从发展规划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hcgjs@ahut.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所(佳山校区主楼310房间)。

(五)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申报的项目报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备案。

联系人:雷金火、褚蔚然;联系电话:  2311815  

附件

12018年省(校)两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院(部)申报限额

2.省(校)两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3.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省级新工科项目推荐表

5.安徽省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重点和一般)

6.安徽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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