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规划起草部门:
《安徽工业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学校规划)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会决定,即将印发实施。现就加快做好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时间安排
1.11月11日前,专项规划起草部门形成初稿。
2.11月18日前,专项规划起草部门组织初稿论证,约请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发展规划处主要负责人参加。
3.11月25日前,专项规划起草部门形成“专项规划(草案)”,经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学校领导审阅。
4.12月5日前,专项规划起草部门组织征求意见,通过会议或函评等多种形式征求分管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相关专家意见。
5.12月10日前,专项规划起草部门形成学校审议稿,待学校审定。
二、相关要求
1.以学校规划为蓝本,各专项规划要在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等方面与学校规划实现无缝对接,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做细做实,以实现学校规划的战略愿景。
2.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提高工作参与度和科学决策水平,增强专项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
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