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省校两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各项目组: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安工大秘[2013]24号)等文件的要求,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我校到期的省校两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与内容
(一)验收范围
2013年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教学研究重点和一般项目;2013年、201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委托项目(校级招标项目)、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部分延期结项的项目。
(二)验收内容
对照各项目申请书确立的研究目标、任务、内容和预期成果等,验收各项目的研究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研究任务的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特色做法和改革实践成效;取得的研究成果和成果应用成效等,突出教学改革研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成效。
二、验收形式
经个人申请,按项目的类别,分类进行结题验收。
(一)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级重大、省级重点和省级一般项目)和校级重大委托项目(校级招标项目)及校级重点项目,由各院(部)教授委员会或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学校专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验收。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和意见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校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由各院(部)教授委员会或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将验收结果报送学校高教研究所,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整体审核。机关等其他部门的校级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各院(部)对校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时,须在各项目《结项报告》中填写验收意见,并根据项目完成质量给出验收等级。验收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类,“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验收项目总数的20%。
三、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一)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级重大、省级重点和省级一般项目)要撰写“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并按要求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要撰写“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并按要求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二)各类研究项目均需报送结项材料电子版(包括省级项目,校级重大委托或校级招标、重点和一般项目)。
(三)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省级重大、省级重点和省级一般项目)需报送“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和“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纸质材料。 “总结报告”一式1份、“结项报告”一式3份。
校级重大委托项目(校级招标项目)及重点项目需报送“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和“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纸质材料一式1份。尚未报送校级项目结项材料电子版或结项材料不完整的(具体名单,另行通知),请及时补报。
(四)各院(部)需报送验收后的校级一般项目《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纸质,一式1份)、《安徽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上述表格可从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五)报送时间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重大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相关结项材料,请于2016年10月24日前报送。一般项目《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纸质)、《安徽工业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
2.纸质材料以院(部)为单位集体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电子版材料集中发送至:ghcgjs@ahut.edu.cn。
四、有关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结合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教改经验和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改革成果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进行项目研究总结,撰写“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填写“结题报告”。提交的结项材料,必须真实反映研究成果,突出项目研究实效,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三)到期项目必须结题,确实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延期一次。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报学校高教研究所审批。
联系人:雷金火、褚蔚然 联系电话:2311815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