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目标
通过资助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引导和支持高校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者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资助一批高质量的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积累优质教学资源,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以研究成果推进教育创新,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机制的确立。
二、建设内容
(一)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遴选一批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的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引导高校管理者、教师及教学管理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全面分析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科学研判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矛盾,科学确定高等教育发展的新任务,紧紧围绕人才培养重点环节、科学研究主要领域、服务社会关键能力、文化传承核心要素,紧紧抓住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创新创业教育、治理结构及治理能力、科研体制、人事分配制度、奖励激励政策、协同创新、教师职业道德等重点内开展深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2.针对高校联盟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自身建设需要,重点扶持联盟高校间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跨校、跨区、跨专业联合开展资源共建共享、专业评估与认证、学分互认、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
(二)教学成果奖励
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资助
为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管理,提升大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14〕1号),承办省教育厅支持举办的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或组织,可通过此项目申请给予承办项目的经费资助。鼓励探索建立安徽特色的大学生竞技体育联盟,开展全省大学生竞技体育项目校际联赛。
三、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支持建设300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评选表彰省级教学成果奖195项左右,其中特等奖15项左右,一等奖共60项左右,二等奖120项左右。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 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14〕1号)规定,在国家级重大学科和技能竞赛中指导学生获得高等级奖励的,可单独申报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审指标单列。
四、申报条件
(一)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高校、高校合作联盟、教学指导委员会。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4.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当年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5.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同时通过安徽省高校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1.申请范围:在皖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2.申请条件:
(1)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应为《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
(2)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须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中的申报条件;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可略低于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评选标准。
(3)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应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4)申请成果未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三)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经费资助
申请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经费资助,原则上以经省教育厅批准的A、B级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秘书长单位高校或者赛事组织高校牵头申报。申报材料为该项赛事的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赛事规划、经费预算等。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的资助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各承办高校不单独申报。
五、申报限额
(一)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校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1‰。经批准设立的安徽省高校合作联盟、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合作和教学改革需要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列入高校综合改革试点的高校,针对不同领域的重点、难点、突破点开展的改革研究项目,按照学校综改方案内容,经专题报告,可以适当增加项目数。
2015年是“十二五”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计划的制定之年,教育厅将根据需要,设立若干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项目,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
(二)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按2014年学校在校生规模、办学层次和教学改革、建设、管理的水平等因素,分类分层分配推荐限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每校16项,地方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每校12项,其余冠名大学的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每校10项,其他省属本科院校每校8项,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每校4项,省电大、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其它有两届以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学校每校3项,独立学院、其它成人高校、无两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学校每校2项。安徽省高教学会、各联盟可申报3项。联盟申报的成果应是联盟内高校共建共享的成果,不是某个高校的成果。
省属高校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数量不超过学校申报总数的2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比例不超过申报总数的30%。2014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校,按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的数量相应增加推荐限额。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由学校领导牵头申报反映学校整体水平的综合性教学成果,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且全省同类项目单独分组评审。由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项目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对指导学生参加我厅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等级奖励的学校和教师,可以单独申报教学成果奖(获得全国最高等级奖的可申报一等奖,获得全国第二等级奖的可申报二等奖,以此类推),不占学校指标,由学校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后向省教育厅高教处申请开放申报指标。同一类项目必须合并申报,署名和排序必须经过申报人讨论一致后签字认可。申报材料应着重于竞赛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要对赛事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做到以赛促改,以赛促教,以赛促练,以赛促学,申报材料经评委评审达不到省级教学成果奖要求的,则不予授奖。简单以赛事名称和组织情况等申报成果奖的,不予授奖。此类教学成果奖实行单独评审,根据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决定淘汰率。
——摘自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2015年7月29日发布的《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