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2014】2号
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4]18号)要求和《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校领导同意,现将2014年度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二、申报内容
1.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研判教育发展形势,对高校顶层设计、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标准、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要围绕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从学校实际出发,结合人才培养实际,深入开展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与研究,突出项目研究与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
3.具体申报选题,可参考《关于我校2014年省校两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高教[2014]1号)(以下简称《指南通知》)。
三、申报条件
1.凡我校在职的教师、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不包括独立学院)。
2.申报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的项目,应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3.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且已结题;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遴选办法
1.由各院(部)和有关单位组织教师、管理人员等参考《指南通知》自由申报,经院(部)、单位评审后排序推荐。
2.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评和会评,确定推荐或立项项目。凡推荐申报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课题相应列入校级立项项目。
3.根据需要,经校领导同意设立若干校级重大问题研究项目,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
五、申报限额。各院(部)推荐申报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推荐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数原则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5%;机关有关处级单位,有符合要求的项目也可申报。
六、研究周期。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七、经费资助。获准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校级立项项目按照《安徽工业大学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资助。获批省重大教改研究项目的校级项目,不重复资助。
八、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各院(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加强对本单位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统筹,严格按程序择优推荐。尤其要组织力量,着力做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水平和质量,增强申报项目的竞争力。
2.充分论证。申请立项的主持人必须组织项目组按申报要求,切实做好申报的项目选题和论证,要突出项目选题的价值和创新,做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方案科学、预期成效明显,研究成果有特色。
3.规范材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省重大教改项目填写)和《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从发展规划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ghcgjs@ahut.edu.cn。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还需报送纸质材料1份,用A4纸打印。
4.按时报送。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各院(部)或有关单位务必按时集中报送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和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从发展规划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2311198、 2311815
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
201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