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59号)要求,现将我校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包括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励项目和教学成果推广项目。
二、各类项目申报条件
(一)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具体包括对高校顶层设计、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标准、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度研究,促使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2012年以来,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要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
4.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结项,且完成情况良好。
(二)教学成果奖项目
1.应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
2.申请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包括二等奖)以上。
3.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教学成果推广项目
1.应达到业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备一定的持续发展和推广的基础、条件。
2.获得省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和重大示范效应。
3.有教学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支撑,相关研究成果已经直接应用到教育教学具体领域。
三、申报要求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院(部)为单位,集中申报。由个人按条件自由申报,学院(部)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省推荐。
2013年申报校级的项目可同时申报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已提交201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的项目申请人,如要求同时申报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经所在单位审核评议同意后,及时修改和重新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也可在往年校级立项项目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延伸,重新选题,申报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单位限额申报,其中思政部、体育部各1项,其他学院各2项,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如有合适的个别项目也可申报。
2.教学成果奖及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由各院(部)对本单位现有改革成果进行整合,协调组织和指导教师申报。两类项目各单位总数限额申报,其中思政部、体育部各1项,其他学院各2项,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如有合适的个别项目也可申报。
3.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推广项目不得超过3项(最多主持1项)、参加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
4.各类项目按要求,分别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安徽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从“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下载],纸质材料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ggc2003@ahut.edu.cn。
5.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各院(部)和有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
高教研究所(发展规划处)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