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简介 | 章程建设 | 战略规划 | 高教研究 | 高教论坛 | 政策法规 | 合作办学 | 下载中心 | 学校主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论证工作的通知
2013-05-24 10:28  

各院(部)、有关单位(部门):

    为科学建设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做好学校2013—2015年建设发展项目申报和规划编制工作,经校领导同意,将于2013年5月27日下午2:30召开学校建设发展项目库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论证范围。各单位先后申报的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即”提标资金”)项目、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即“竞争性项目”)项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即“省部共建”)项目。

    二、合理编制建设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要依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贯彻落实“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精神,坚持必须和急需相结合的原则,遵循省财政有关规定,统筹兼顾,合理编制和申报建设项目,并列出优选顺序,合理编列项目资金使用年份,要能确保项目一旦获准即能按计划实施。其中,特别急需而又有具备实施和使用条件、年内能完成验收入库并付款的项目可列入2013年。

     三、规范项目分类。请各申报单位将各申报项目分成省级重点学科、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五大类建设项目。如原申报项目(包括名称、建设内容、类别等)有所调整变动,请将调整变动后的申报项目材料(电子文档),于5月25日下午6:00前发送发展规划处(fzghc@ahut.edu.cn)汇总。

    四、做好项目情况介绍。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申报项目分类情况介绍的准备。在项目库论证专家组会上,由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本单位申报的各类项目概况、建设目标(绩效目标)、建设周期、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项目排序等情况(院部不超过10分钟、其他单位不超过5分钟)。

    五、及时完成申报材料。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情况、校领导研究意见,由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统一通知各申报单位有关项目安排情况。届时,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书的正式编制工作。

                                                  发展规划处

                                                 2013年5月24日

关闭窗口
   
访问量:

权所有:安徽工业大学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北路400号 邮编:243002  邮箱:ghcgjs@ahut.edu.cn